北京四中雄安校区校园文化建设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北京四中雄安校区校园文化建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比选人为北京四中雄安校区,现公开邀请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活动。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比选项目简介
1.1 比选项目名称:北京四中雄安校区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1.2 比选人:北京四中雄安校区
1.3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1.4 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北京四中雄安校区校园文化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比选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比选范围:北京四中雄安校区校园文化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项目地点:北京四中雄安校区。
2.2 工 期:4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3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标准和要求。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1.1比选申请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具备实际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2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3)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比选申请人相关信用状态以开评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比选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公开比选活动。
比选申请人过去1年(2024年1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履行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比选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比选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2 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 比选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比选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其他比选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被市场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雄安办事处(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丰华谷C2号楼3层B303室)领取公开比选文件。
如比选申请人不能到现场购买比选文件的,须在联系比选代理机构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上述证明文件扫描件发至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邮箱:hxzbxaxq@163.com)。
4.2 比选文件售价200元/套。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9时30分。
5.2 递交地点: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雄安办事处(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丰华谷C2号楼3层B303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开比选公告在北京四中雄安校区官方网站(https://www.bhsf-xiongan.cn/)、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http://hbhxzb.com/#/index)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北京四中雄安校区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启动区雁翎大街375号
联 系 人:袁老师
电 话:0312-2436055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丰华谷C2号楼3层B303室
联 系 人:杨超 宋文华 楚胜男 吴红亮 肖建水
电 话:17692199793、0312-5678876
邮 箱:hxzbxaxq@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