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中雄安校区艺术教育课程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北京四中雄安校区在传承北京四中百年教育理念的基础上,结合雄安新区“未来之城”的定位,正在探索传统底蕴与现代创新的融合路径。艺术教育对中学生而言,不仅是培养艺术技能的途径,更是塑造人格、提升综合素养、应对成长挑战的重要工具。将特色课程引入学校教育体系,是艺术教育中极具实践价值的探索,不仅能提升学生的艺术素养与团队协作能力,更能塑造校园文化特色。现面向社会邀请有相关行业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本项目比选。
项目的相关情况和有关要求如下:
1、采购单位:北京四中雄安校区
2、项目名称:北京四中雄安校区2026年下半年艺术教育课程
3、采购内容:艺术课程培训
4、预算金额:249900元(超过该金额为无效报价)
5、培训对象:北京四中雄安校区艺术课程成员计划80人为基础,需有完整编制,声部齐全。
6、培训时间:按照经采购人确认的培训方案中约定的时间。
7、培训地点:根据具体培训计划安排在指定地点完成培训服务
8、培训周期:2026年7月-12月,共计704个课时(7月份单技+排练课程330个课时,8-12月单技课程374个课时)。
9、培训要求: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负责制定教学大纲、教学计划,选定教材和辅导资料,负责日常的教学管理和教师的管理工作,组织考查考试,确保完成教学任务。
10训练目标:
(1)吸纳新生,通过训练,使学生能够熟知各自乐器的使用方法。
(2)通过专业的训练,使乐队的全体成员都能产生一种自豪感、集体荣誉感。
(3)通过专业的训练,使乐队能承担学校迎宾和活动奏乐的重任。
11、对参选供应商的要求:
(1)必须为独立法人,证照齐全,经营范围含器乐艺术培训。
(2)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缴纳社保,无失信及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3)组建完整师资团队:包括专职乐团指挥,各声部配备专职教师,全体人员提供资质证明及无犯罪记录核查材料,不得聘用公办在编教师。任课教师必须为固定人员,如更换任课教师须经采购人同意。
(4)近三年内具有中小学管乐团培训相关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其他要求:
(1)培训机构应具有丰富的培训专家资源、专业的培训组织能力和足够的培训管理人员,能够保证在同一时间段组织完成多个培训项目;
(2)培训机构要对培训学员加强管理,签到管理,迟到记录,培训纪律,中途早退,请假记录,要把学员的培训情况如实反映到学员所在学校。
(3)对参加人数较多的培训,培训机构要采取现代化技术手段进行培训签到,如:二维码签到。
(4)培训机构可根据培训内容适当布置培训学员一定量的作业,如:培训感受、听课笔记、心得体会、培训记录等。
(5)培训方案中的各项培训如有改动和变更,由辅导老师和校方协商解决并提出代替方案,培训规模和培训次数不能减少,培训费用不变。
(6)完成学校内校庆,晚会等演出,参加国内,省市的比赛、展演等活动。
13、比选(报价)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6日14:00。
递交地点:快递(仅支持顺丰、京东)发至或送至河北省雄安新区启动区雁翎大街375号(雁翎大街与文德路交叉口西北侧)北京四中雄安校区 校园保障中心收袁老师收0312-2432055。
文件内容应包括:对照评分办法,逐项提交对应的材料,编制好目录。
(1)基本情况介绍(营业执照、信用中国查验无失信记录等截图)
(2)师资团队(专职指挥、专职教师,资质证明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3)服务实施方案(教学体系、训练计划、分层教学与培优补差方案、安全管理和日常排练保障方案)
(4)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佐证材料,如:合同扫描件)
(5)报价函(格式自拟)
需递交以上文件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各1份,盖章版纸质原件与电子版扫描件U盘一同密封装袋,档案袋封面须清晰注明:“本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不予受理。
14、评分办法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1 | 师资团队 (35分) | 1.专职指挥(12.5分) 配备专职乐团指挥1名,具备音乐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乐团指挥、管乐排练经验:满足基本条件得6.5分;具备乐团高级职称、省级以上乐团演出指导经验加3分;具备中小学管乐团带队参赛、展演指导经验再加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全声部专职教师(22.5分) 木管(长笛、单簧管、萨克斯)、铜管(小号、圆号、长号、次中音、大号)、打击乐专职教师,声部齐全、专人专岗,全部声部配齐且人员资质达标(音乐类本科以上或专业演奏资质)得18分。资质不达标每人次扣2分,扣完为止。每有一名教师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含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二级演奏员)的加0.5分,本项得分最高不超过22.5分。 |
2 | 服务实施方案 (30分) | 1. 整体教学体系(10分) 具备完整的管乐团阶梯式培养体系:包含个人专业课、集体单技训练(长音、吐音、音阶、音准、节奏)、分声部排练、全团合奏、乐理视唱课程,体系完整、贴合中小学生学情、可落地得10分;内容简单、缺失核心模块酌情扣分。 2.阶段性训练计划与成果目标(8分) 针对学期、月度、单次排练制定详细训练计划,明确单技提升、声部统一、合奏提升、节目排演、汇报展演目标,计划翔实可行得8分,较为笼统得3-5分,无具体计划不得分。 3.学员分层教学与培优补差方案(6分) 针对零基础、基础薄弱、优秀学员实施分层训练、单独辅导、梯队建设方案完善得6分,方案简单酌情扣分。 4.安全管理与日常排练保障(6分) 包含学生课堂安全、乐器使用安全、排练秩序管理、考勤管理、应急处置机制,制度完善、流程清晰得6分,方案简单酌情扣分。 |
3 | 类似项目业绩 (15分) | 投标人近3年内承担过中小学管乐团常态化培训、乐团排练、校园乐团建设项目业绩:每提供1项有效中小学管乐团培训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得15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含服务内容、甲乙双方、签约时间),材料不全不计分(自2023年6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4 | 报价得分 (2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所有合格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中最低报价作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20 |
